1、招标条件:                                
枣庄市薛城区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鲁水农字[2012]26号),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薛城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示范县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采购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枣庄市薛城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2年度)项目区位于常庄镇和沙沟镇,规划总面积35512亩,主要内容包括:小型提水灌区24处,建设提水站12座,配套水泵、自动化控制箱变以及管道铺设,并配套建设道路、林网、排水沟、桥涵和小水源工程建设。 
2.1 监理标 
监理为一个标段:对枣庄市薛城区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批复内容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 
2.2 施工标:包括项目区水源工程、提水站工程、道路、林网、排涝沟以及小型桥涵建设以及设备购置安装、PE管道管沟开挖回填。 
2.3 管材管件采购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DN400(含)以下各类PE管材及各类管件生产及焊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施工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信良好,近三年内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经济实力雄厚,无不良业绩、无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 
PE管材管件投标人要求必须是生产并具备安装能力的PE管材管件的企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0(含)万元以上的生产厂家,产品符合国标,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近三年内有过同类同等管径业绩、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提供营业执照可以在网上查询到。 
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3.3 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能证明投标人资格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施工标投标者还应携带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于2012年10月17日~2012年10月21日(每天8:30~12:00,13:00~17:00),到济南市和平路35号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206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其他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现场踏勘: 
时间:2012年10月21日上午10:00,集合地点:枣庄市薛城区水利和渔业局。车辆及费用自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薛城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示范县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张玉宾 
联系电话:0632-4482767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俊丽 
联系电话:0531-66576238(传真) 
电子邮箱:sdslzb81@163.com 
网    址:www.cctvcamerasuppor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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