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沂水县2016年水利发展资金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沂水县水利局、财政局(沂水字[2016]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沂水县水利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二次招标。 
2、工程概况: 
沂水县2016年水利发展资金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分布在高桥镇、夏蔚镇、泉庄镇。 
3、招标范围: 
监理标:对沂水县2016年水利发展资金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监理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监理和施工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监理和施工投标; 
4.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说明或要求: 
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监理采用电子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dzzb.sdwr.gov.cn/)”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6年6月2日08:30~2016年6月8日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平台”,明确单位名称及所投标段,通过电汇方式或现金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和平路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 
7.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沂水县水利局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0539-2255453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建波 
联系电话:0531-81932875 
电子邮箱:slzb81@163.com 
网   址:www.cctvcamerasuppor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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